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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

国家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国家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配套奖励。
二、设定依据
(一)《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武府〔2016〕87号;
(二)《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武汉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武科技创新规〔2016〕3号。

三、奖励强度及方式
奖励强度:无数量限制。标准如下: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名1000万元;
(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每名300万元;
(三)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每名200万元,二等奖前3名的每名100万元,二等奖非前3名的每名60万元;
(四)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名500万元;
(五)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200万元,非第一完成单位的每名100万元;
(六)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前3名的每名6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非前3名的每名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除(一)、(四)外,其他款中的每名特指单位。
审批方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申请配套奖励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武汉市(含武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且注册时间须在申报奖项之前。
(二)申报奖项应为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或2021年度、2022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以国务院发布的当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决定、湖北省政府发布的当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通报为准)。
(三)申请单位近5年内未接受过刑事处罚,或未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正在接受调查;近3 年内未因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接受过行政处罚。
(四)申请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未列入武汉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同一项目分别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应分别申请;属于合作完成的获奖项目,完成单位应分别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国家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书;
(二)申请单位是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信息和上年度完税情况事项真实无误的承诺书;
(三)获奖证书(含完成单位);
(四)获奖单位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
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武汉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上传电子扫描版申请附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武汉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日期: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截止至18:00)

八、决定机关
武汉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国家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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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申请指南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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