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发布《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请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高水平专著和论文成果为研究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致解读并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服务湖北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文化繁荣、文化发展、设计推动,注重前瞻性,繁荣人文社科研究,围绕湖北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应用对策研究,为我省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理论支撑,作为决策的有力参考依据。
二、《课题指南》拟定了参考选题,申请人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课题,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
三、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用指南的原题题目,也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四、课题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拟资助额度:重点项目0.6—1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0.3—0.5万元,后期资助项目视情况而定。
重点项目申报者需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报者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或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31日后出生)。
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专著字数在15万以上,不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成果须完成80%以上,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不予立项。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本次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2)已获批本中心开放基金,且未结题的教师不可申报新课题。
六、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项目开始时间从立项时起算。逾期不能完成者,予以撤销项目。
七、本基金项目以理论研究为核心导向,结题成果以高水平论文、专著和收入重要皮书的研究报告为主。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字样。课题研究的中期检查、结题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等事宜,参照《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要求课题研究成果结题以公开发表论文、专著为主。重点项目成果包括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公开发表的基金项目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青年项目应至少在普通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八、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左侧装订。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5份,并附电子版。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供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
九、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课题指南
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
2022年度湖北文化创意产业化设计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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