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134号)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效提升,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业节能技术
一是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等行业广泛应用的生产过程节能新工艺或工艺替代技术,重点工序或关键设备革新优化技术,工艺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等。二是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储能应用、氢能高效制备及利用、原燃料替代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三是系统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等能源回收利用技术。
(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
一是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重点用能设施节能提效与绿色低碳相关技术,包括用于提升通信网络各类设备能效及系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或自然冷源,以及用于促进数据中心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服务器利用率,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分布式供能和微电网建设,利用余热余能、电池储能及梯次利用相关技术和产品等。二是利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能量流、物质流等信息采集监控、智能分析、精细管理、系统优化,提升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等。
(三)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
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是指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量产装备或终端产品。高效节能装备包括高效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泵、塑料机械、内燃机等。高效节能产品包括电动洗衣机、热水器、空气调节器、热泵、电冰箱、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微波炉、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风扇、换气扇、显示器、智能坐便器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武汉市内正式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3.其他按照各申报类别申报要求进行(附件2、3、4)。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按申报类别分类填报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企业申报材料须制作目录和封皮,纸张尺寸统一为A4,于左侧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 ://green.miit.gov.cn)”申报。
2.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应对申报企业审核推荐,于7月25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附件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应包含DOC、DOCX或WPS文档格式文件以及加盖公章后的全套申报材料逐页扫描内容的单一PDF格式文件),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李明
电话:85316931
附件:
1.申报汇总表
2.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3.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申报要求
4.高效节能装备和产品申报要求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5日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