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关于申报2021年创业服务机构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高新区众创孵化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东湖高新区2021年创业服务机构奖励(含绩效考核、创建升级、投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每个奖励(补贴)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21年度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要求》(附件1),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2,等级划分标准见附件3。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和创新政策申报管理系统(https ://kcj.ovcc.org.cn:8031),通过“双创绩效考核”进入后,各机构根据自身所属类型,分别进入“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各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
2.申报时间:请于2022年7月29日(周五)18: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网上申报→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评议审查→实地核查→公示→拨款。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可以申报本通知的一个或多个事项,需符合支持事项的申报要求。
2.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高新区将收回奖励(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80553
附件:
1.2021年度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2.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3.东湖高新区2021年度创业服务机构绩效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4.2021年创业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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