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组织2021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姑苏区经科局,工业园区经发委、科创委,高新区经发委、科创局,各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造全球高端制造业基地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推动苏州工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响“苏州制造”品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委发〔2021〕17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绿色化改造升级、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021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专项资金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市区内注册(生物医药相关项目、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等可放宽至大市范围),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
(四)诚信守法,重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但尚未完成验收的,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
(六)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
(七)《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线上需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进行申报。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9月3日至10月8日,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三)网上受理。各地工信(科创)部门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s://manage.szzxzjsb.com/)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未经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项目审查。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对申报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初审,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各地工信(科创)部门要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的运用力度,优先推荐评价结果为A、B类企业申报本专项资金,限制D类企业申报。为确保项目真实性,各地工信(科创)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市级资金主办处室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五)项目报送。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地工信(科创)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财政、工信(科创)公章],于10月18日前统一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项目申报材料由企业在系统上下载盖章后通过所在地工信(科创)部门报送至市工信局相关资金主办处室。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所需材料请前往申报系统查看,相关材料填写完毕后签字盖章,根据要求扫描上传。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企业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
(四)凡是把投入作为支持条件或按照投入予以补助的项目,均须提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有二维码),并在系统上传所有项目相关的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发票。
(五)申报指南要求中提出的其他相关材料。
纸质材料编制说明:请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上填报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对应页码,封面统一为浅蓝色或浅绿色,材料内容一律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为项目申报表,依次附上目录、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申报项目信息表和所有上传附件,采用胶装方式,书脊处标注申报年份及企业名称(如厚度不足可不加书脊)。线上、线下提交材料须完全一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工信(科创)、财政部门要创新告知方法,畅通信息渠道,提升区域内企业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本地区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认真分析研究产业发展需求,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项目。对于不得重复申报的项目,各地工信部门负责排除重复申报,确保本地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二)压实主体责任。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等行为,一票否决,记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
(三)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四)集成电路流片补贴项目、部分生物医药产业相关项目等由市、县按1:9出资比例共同支持,市、区按3:7出资比例共同支持。
联系电话: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68616251
市财政局工贸处68616749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68616065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68616367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1.2021年产业链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项目重点方向和相关指标
附件1-2.2021年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重点任务和相关指标
附件1-3.2021年度产业链服务平台或产业链发展促进机构项目重点方向和相关指标
附件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3.2021年度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联系人
附件4.2021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真实性核查表
附件5.2021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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