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22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为尽快做好东湖高新区服务业“小进规”工作,现组织开展2022年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国家统计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上服务业入库范围
表1 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营收标准
行业门类 | 名称 | 营业收入标准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000万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Q84 | 卫生 | |
K702-K709 | 房地产业 | 1000万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P | 教育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500万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Q85 | 社会工作 |
二、入库时间
2022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年度审核。2022年11月8日前,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
2、第二批年度审核。2022年12月20日前,仅限上报新开业(投产)及“规下升规上”的年报调查单位。
三、审核类型
1.第一批年度审核。
(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2.第二批年度审核。
仅限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纳入单位申报。
四、申报材料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带二维码);
(5)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带二维码);
(6)收入构成说明加盖公章。
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还需提供证明单位所在地发生跨省变更的材料。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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