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下文介绍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政策,关于东湖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东湖高新区并经科技管理部门组建(备案)、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含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高企入驻载体的直接运营主体。
二、奖励标准
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实际入驻企业(不包括虚拟注册企业)2021年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5000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入驻企业清单;
2.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入驻企业租赁合同、缴纳房租(水电费)发票等凭证。本材料排序应与附件清单内企业序号一致,每份合同后附相应凭证。
请将以上两份文件材料压缩成1个压缩包,以申报单位名字命名。
四、注意事项
1. 入驻企业应为2021年在东湖高新区申报、首次通过认定,且现阶段税务关系仍在东湖高新区的高企,与双创孵化载体存在直接租赁关系。
2. 凭证开票日期应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期间。
3. 1家首次认定高企仅对应1家双创孵化载体。2021年首次认定高企在2021年1月—2021年9月期间入驻多家双创孵化载体的,申报单位以最后入驻的双创孵化载体为准。
4. 申报单位应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情形,将取消申报资格。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