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详细介绍关于湖北省各市科技副总的申报条件、流程、奖励补贴政策,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县级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各市有需要申报湖北省科技副总的有任何不清楚的欢迎联系咨询。
湖北省科技副总申报资格条件
“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基层意愿、能够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近3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湖北省科技副总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
“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7天。
湖北省科技副总申报程序
(一)征集企业需求。省经信厅指导各地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突出制造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兼顾农业现代种业优势特色企业,组织征集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3月20日前完成)
(二)推荐专家人选。省经信厅在对各地企业需求进行甄别基础上,确定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清单,并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商请推荐专家人选。专家所在单位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和人才专长,研究推荐专家人选。(4月20日前完成)
(三)供需方对接确认。省经信厅将高校院所推荐的专家有关情况点对点向地方和企业反馈,由地方、企业与专家进一步沟通对接,确认合作意向。(4月30日前完成)
(四)确定选派人选。省经信厅根据各地征集需求数量占全省征集需求总量的比例,确定各地选派“科技副总”的名额,指导各地明确企业和选派专家匹配名单后报送,省经信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审定后,联合印发选派名单。(5月30日前完成)
(五)人选到岗履职。省经信厅指导各地组织企业与专家合作签约,督促企业联系专家到岗履职,“科技副总”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6月30日前完成)
(六)做好跟踪服务。省经信厅指导各地做好“科技副总”到岗服务的衔接和配套支持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副总”作用,及时跟踪了解服务情况,解决有关问题。
湖北省科技副总奖励补贴政策
(1)经费支持。服务期内给予每名“科技副总”工作保障经费5万元。
(2)评价引导。选派人员的人事与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不受影响。选派人员在服务期内工作情况和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作为其在派出单位晋职、职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3)发展激励。选派人员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
2020年5月,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决定共同选派“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连续5年每年从省内外高校选派200名左右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科技人才,对口担任本专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每批服务期2年。
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选派两批次、524名“科技副总”对口服务中小微企业,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今年5月,“科技副总”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091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531项,引进人才728人,共建创新平台305个,达成项目合作579个,协议金额4.3亿元。
今年3月,我省启动第三批“科技副总”选拔,围绕打造现代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和现代种业产业链企业,再次选派251名“科技副总”对口服务244家工业企业、7家种业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目前,又有247名“科技副总”签约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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