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武汉市江岸区对于初创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其中主要介绍到申报条件以及奖补政策等内容,想要申报的企业可以来咨询申报易(QYV.CN)小编了解更多的项目资讯希望对大家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一、奖励补贴政策:
对于2019年以来首次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个及以上或实用新型1个及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2个及以上或软件著作权2个及以上)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经区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40元/月·平方米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36个月,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二、申报条件
1.江岸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核查无诚信问题的企业;
2.2019年以来当年度首次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注:根据《江岸区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政策清单》(岸文﹝2017﹞19号)文件,已享受2018年初创企业房租的企业,按原文件执行);
3.科技型初创企业:注册成立不满2年,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个及以上或实用新型1个及以上或外观设计专利2个及以上或软件著作权2个及以上)。
三、申报须知
1.补贴期限:36个月;
2.补贴面积:以基本满足创业企业办公生产所需面积为准,单个企业补贴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0平方米;
3.补贴标准:
(1)按实际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40元/月•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
(2)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仅限办公生产场地租金,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等其它费用;
4.申报方式: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企业,以运营机构为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企业单独申报。
四、申报流程
1.孵化器、众创空间可登录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企业端”,进行账户注册登录操作后,在“鼓励初创企业发展”项目中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申报;
2.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区科经局委托第三方依据申报材料开展现地核查工作,形成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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