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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黄石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奖励补贴政策与申报条件指南

关于黄石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奖励补贴、申报条件、认定管理办法等细则整理编辑,黄石市各区县的企业,如果大家对于申报黄石市重点实验室项目感兴趣的话,可以随时联系申报易小编免费咨询。

一、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市重点实验室,其主要研究方向除应属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或具有优势学科的特色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能解决我市高新技术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难点,注重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相结合。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的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2、科研能力突出,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国家、省和地方各类科研任务的能力,产学研合作有一定的基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学风严谨,且具有成果转化经验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拥有足够的技术研究和服务人员的团队。
4、在硬件条件上,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规范管理,能对社会开放使用。
5、依托单位有比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资金匹配,应当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支撑。

二、黄石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奖励补贴
对新备案(认定)的国家纟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备案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

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研发资源共享,加强和规范我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重点实验室是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依托在黄高校、院所和大中科技型企业等单位组建的,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拥有较强科技实力,较完备的试验条件,能有效进行成果转化的科研开发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鼓励科技型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市重点实验室。
第三条市重点实验室是组织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原创性技术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强化优势学科研究特色,力争在优势研究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或世界前沿水平,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实现资源共享开放,组织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间的科研人员到重点实验室承担应用技术研究或前瞻性、探索性研究课题,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的科技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注重技术集成创新,协助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快新成果、新技术和新工艺向生产一线转移。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市科技局是市重点实验室的组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市重点实验室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
2、编制和组织实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形成研究方向明确、具有地方特色的市重点实验室布局。
3、批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立、重组、合并、变更和撤销。组织市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和考核。
第五条依托单位是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聘任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
2、负责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建设、运行条件。
3、检查、监督市重点实验室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实验室评估、考核工作等。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任务、目标等重大调整意见报市科技局,解决实际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立项程序与条件
第六条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市级重点实验室的申请,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确定市级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实施计划,负责组织评审、审批。具备条件的单位填写《黄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基本符合组建条件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由市科技局批准择优立项。
第七条申请建立市重点实验室,其主要研究方向除应属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或具有优势学科的特色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能解决我市高新技术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难点,注重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相结合。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的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2、科研能力突出,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国家、省和地方各类科研任务的能力,产学研合作有一定的基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学风严谨,且具有成果转化经验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拥有足够的技术研究和服务人员的团队。
4、在硬件条件上,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规范管理,能对社会开放使用。
5、依托单位有比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资金匹配,应当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支撑。

第四章建设与实施
第八条根据我市科技发展需要和“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市重点实验室在市经济、产业和科技政策的指导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承接企业委托的应用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及前瞻性研究项目,实行有偿服务,并尽快实现“研发—成果—转化—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九条市重点实验室立项进入建设实施期后,建设经费以依托单位自筹为主,市科技局将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配套支持。市重点实验室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支持。
第十条市重点实验室采取边建设、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建期间,依托单位应定期向市科技局报告实施进展情况。建成后,依托单位应向市科技局提交验收申请,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通过后批准挂牌。

第五章运行与管理
第十一条市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全权负责实验室工作。市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的运行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市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从国内、外优秀科学家中遴选、聘任,报市科技局备案。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并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团结协作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岁,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连续任职超过两届。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特殊情况要报市科技局批准。
第十三条学术委员会是市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任务、重大学术活动,审批开放课题、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学术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一般不超过十二人,其中实验室依托单位的学术委员人数不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委员任期为五年,不超过两届,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为促进研究人员的流动和学科的相互渗透,市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研究人员编制不超过参加研究工作人数的半数。同时要设置流动研究人员岗位。应注重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稳定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
第十五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少部分课题可由固定人员或团队自由申请,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要注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并可支持新引进固定人员的科研启动。
第十六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对国内、外开放的力度,根据自身的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发布开放课题指南,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技术交流和研究开发或担任顾问,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为客座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市重点实验室应根据国家关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等有关规定,与合作方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或合作研究合同,明确合作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建立互惠互利的开放合作机制,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市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完成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等均应署名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申报奖励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市重点实验室要面向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加强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的对外开放和共享服务,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十九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开展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市重点实验室应重视和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科技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并确保市重点实验室相关科学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第二十一条市重点实验室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第二十二条依托单位应每年对市重点实验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科技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市科技局每二年组织一次对市重点实验室的评估。评估工作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对评估为优秀的市重点实验室,优先推荐申报为省级、国家重点实验室。对评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或经长期建设不能开放和发挥作用的实验室,将取消其作为市重点实验室的资格并摘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黄石市XXX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Huangshi XXX Key Laboratory(托单位)。如:黄石市污染物分析与资源化技术重点试验室(湖北师范学院)Huangshi Pollutant Analysis And Reuse Technology Key Laboratory(Hubei Normal University)。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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