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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京开党[2020]92号),现开展”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专项奖励资金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陆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具体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010-678576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政策解读: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联系人:王艳艳010-87163911;杨陈57783303-64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1.”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专项奖励资金事项办事指南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1年8月2日
附件1:“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专项奖励资金事项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京开党[2020]92号)中第三条“符合亦城杰出人才目录条件,全职在经开区工作或创业的,分三年给予总额100万元奖励资金。经经开区评审认定的亦城领军人才,分三年给予总额50万元奖励资金。”
申报事项
“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三、申报条件
(一)“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在经开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
(二)经备案认定的亦城杰出人才、经评审认定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海外引进类、科技研发类、科技转化类和高技能类)、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公共服务领军人才可以申请;
(三)个人应全职在所在单位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每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人才专项奖励资金。按照50万、30万、20万,分三个自然年度,给予“亦麒麟”杰出人才总额100万元奖励资金;按照20万、20万、10万的标准,分三个自然年度,给予“亦麒麟”领军人才总额50万元奖励资金。该项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单位需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不得挪作他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类除外,单位需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缴税后用于高技能工作室建设)。
(二)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连续3年,每年按照“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个人薪资收入产生区域经济贡献中经开区地方财政可支配部分的100%的比例给予奖励。该项资金只能用于人才个人奖励,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不得挪作他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类除外,单位需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缴税后用于高技能工作室建设)。
(三)人才专项奖励与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可自主选择其一兑现,不得同时享受。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申报表,在线填写;
2.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3.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彩色扫描上传;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5.申请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申请人本人出资额(或持股数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申请人在职诚信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注:以上涉及“亦麒麟”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本人签字的部分,如因疫情原因,未在国内的人才,可以提供委托书,由被委托人代签字;涉及盖章部分,均为单位公章。
(二)提交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提交银行开户证明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银行开户证明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务服务栏目中政策兑现模块进入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陆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正材料,申报主体按时、按要求补正材料。
(三)审核: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银行开户证明。
(五)资金拨付:经上会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国际中心2层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20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010-6785763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政策解读: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王艳艳010-87163911;杨陈57783303-648;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7857638或使用平台右侧浮窗的智能客服,电话联系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特别说明
(一)人才可选择从本次申报开始连续三年兑现政策,也可选择从下次(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兑现政策,如选择从下次开始申报政策兑现的人才需向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备案,请将备案函原件扫描发送至rck@bda.gov.cn;
(二)人才申报主体(所在单位)需与备案、认定时所在主体一致,且政策兑现过程,人才所在主体不得变更;
(三)人才专项奖励与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可自主选择其一兑现,不得同时享受;首次选择人才专项奖励或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后,三年不能变更直至政策兑现结束。
(四)个人经济贡献专项奖励资金由财政审计局负责政策兑现,需待该事项上线后进行申报,不参与此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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