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政策以及申报条件和培育之路的相关内容,对专精特新企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随时来咨询申报易小编进行合作,专精特新在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都是有相对应的奖励,下面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在湖北省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含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拥有“专精特新”产品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
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二)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政策
(1)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获得国家(或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接股权交易、金融机构,拓宽融资和受信力度。
(4)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全周期多角度的支持,建立完善支持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支持制度,通过资金奖励、项目补助、人才培训等方式,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推荐和初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申报要求企业填写“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事核公布。我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发布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四)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推荐和复核。
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审核公布。我部将组织专家重点从企业规模、创新能力、合规经营、产业导向等方面,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视情况对企业进行抽查,确定并发布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为加强政策衔接,在该名单发布前,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在该名单发布后,原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五)申报方式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由报材料。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核实后,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佐证材料无需报送,妥善保管,留存备查》。(五)其他要求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积极稳妥开展推荐工作,确保培育工作稳定可持续。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邮政特快专递(EMS)至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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