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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豫科项〔2023〕12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和前沿技术研究,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培育和青年科研人才培养。申报事项如下。

一、实施类别

2023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共分为两类,一是应用攻关类,属于省科技攻关资助体系(10万元/项),年度基金总规模1050万元;二是优势学科培育类,属于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年度基金总规模4300万元,包括重点项目(80-100万元/项)、培育项目(20万元/项)。

联合基金项目重点支持联合资助方特色优势学科培育,联合资助方获得支持的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规模的比重一般不低于70%。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名额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请登录查看。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继续试行“包干制”管理,不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创新,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三)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四)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和指南方向详见附件。

三、受理时间

个人和法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8:00;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7日18:00。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主管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此次申报时间有限,请各项目申请人、单位管理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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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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