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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申报指南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郑科规〔2021〕3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我市注册满3年,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无社会信用“黑名单”记录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单位具有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长效合作机制,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国外团队(含中国港澳台)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合作双方签署有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违约责任、争议处理方案;
(四)申报单位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能满足联合研究的需要,设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能够为合作基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经费保障;
(五)合作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开发出多项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或新产品。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共建海外创新载体及在海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申报材料
(一)《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在线填报并下载);
(二)独立法人资质证明(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法人资格证书的副本复印件);
(三)双方签署的主要合作文件,包括战略合作备忘录或科技合作协议、产学研合作协议;
(四)申报单位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五)合作双方完成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书电子版(wps格式)。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通过在线申报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由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及推荐。

四、评审与命名
(一)受理公示;
(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
(三)认定前公示;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命名为“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五、其他要求
(一)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通过河南省政务平台“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注册登记、申报。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6月17日。
(二)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严格把关,指导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应于6月2日前完成网上审核,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和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加盖公章后报送或邮寄至郑州市科技局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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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申报指南 》咨询电话:18186455313,咨询微信或QQ:9915360,(申报易: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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