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介绍黄冈市农产品电商相关的奖励补贴政策,简单例举出了十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政策欢迎直接找我们了解。
一、大力招引电商项目。重点引进电商头部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电商总部、区域总部、结算中心,将招引年度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农产品电商招商项目纳入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二、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平台。对运营模式新,市场前景好,网络销量过亿元、社会效益好的电商平台,按平台软硬件投入的5%给予资金支持,单个平台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对认定(保留)为省级电子商务基地(园区)的,给予基地(园区)运营单位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保留)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鼓励电子商务模式创新。对直播带货黄冈产品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含信息化改造的软件系统)200万元(含)以上的直播基地(产地直播间),按设备购置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
五、加强电商人才培育。将网络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农产品电商招引企业(不含国家限制发展类等行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市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支持范围。每年安排市本级电商人才培养(训)资金20万元,开展电商领头人培训。
六、支持畅销网货打造。对培育单个品牌产品(本地产品)年度网络销售额过1000万的电商企业或MCN机构(全称为Multi-Channel Network,通常指专门培养和扶持网红达人的经纪公司或者管理机构),给予销售额1%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网货品牌企业参加国家、省电子商务博览会,给予展位费7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次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七、降低农产品上行成本。对通过农村上行邮件快件年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10万单及以上的市场主体,按单量规模予以补贴。单量规模达到10万单、但不足50万单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单量规模达到50万单、但不足100万单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单量规模达到100万单、但不足500万单的,一次性补贴25万元;单量规模达到500万单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万元。各区间奖励不重复享受。
八、加强金融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新“入限”农产品电商企业3年内免收担保费,由同级财政对支持“入限”电商企业的担保公司,按照《黄冈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办法》(黄金发〔2020〕18号)规定给予补助。
九、支持电商企业“入限”。对全程“一对一”服务小微企业“入限”的运营管理机构,按每培育1家“入限”电商企业奖励1万元的标准予以兑现。
十、建立全市电商大数据监测平台。加强与第三方数据平台合作,建立市级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平台,平台年度运行维护资金不超过20万元。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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