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总部企业落户有什么奖励?申报对象有哪些?申报条件呢?相信看完本文你就会有所了解。又想要申报的企业单位欢迎致电申报易咨询。
一、武汉市武昌区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支持对象
A、申请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总部企业: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武昌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纳入本区统计核算,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二)在武汉市以外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或者授权为母公司内3家以上关联企业提供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服务职能。
(三)符合武昌区产业发展规划,实缴注册资本(指实缴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有形资产部分,下同)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下同)。区域总部企业,其控股母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
(四)产业标准
1.工程设计
上年度纳入武昌区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申报前连续两个年度,每年税收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2.商业商务
上年度纳入武昌区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申报前连续两个年度,每年税收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文化旅游
上年度纳入武昌区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申报前连续两个年度,每年税收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4.先进制造、信息科技等新兴产业
上年度纳入武昌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申报前连续两个年度,每年税收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B、符合武昌区产业发展导向的,满足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昌区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直接认定为武昌区总部企业。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无退市风险的企业,或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2.大型国企、央企(集团)投资设立的二级(含)以上总部或者省级以上区域总部;
3.上年度公布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服务业500强和新经济500强的中国总部或省级以上区域总部;
4.已被认定为武汉市的总部企业。
二、武汉市武昌区总部企业落户奖励项目说明
在我区新设立企业(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本区设立的企业,下同)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5%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落户奖励。奖励资金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予以兑现。
三、武汉市武昌区总部企业落户奖励申报条件及支持额度
在我区新设立企业(2018年1月1日及以后在本区设立的企业,下同)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5%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落户奖励。奖励资金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予以兑现。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