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流创新主体,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等相关文件,现开展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培育库,针对入库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推动一批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郑州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拟于2023年、2024年及2025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已入库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及在仍在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自评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申请入库。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
(二)企业填写《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盖章后彩色扫描形成PDF版。将《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PDF版及其电子文档、《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所属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发送如下材料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工作邮箱(zzkjjgxc@163.com)(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1、各企业填报的《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电子文档及彩色扫描PDF版。
2、《郑州市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及彩色扫描PDF版。
(二)各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时间:本年度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分三批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2023年3月30-31日;第二批推荐时间:2023年5月17-18日;第三批推荐时间:2023年7月17-18日。
由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五、有关说明
(一)请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辖区企业申报服务工作。设立企业培育工作台账,建立专人联系和挂钩帮扶机制。
(二)市科技局将及时梳理申报企业有关情况,分析企业存在的短板弱项,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对申报企业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性辅导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支持入库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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