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相关政策,涉及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程序以及具体的支持措施,先来了解一下吧。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一)遴选范围。从我省高校、中等及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遴选。
(二)遴选名额。全省共遴选60个湖北名师工作室,其中,高等学校(含党校系统)、中等及以下学校各30个。各市州、各高校应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荐时应兼顾学科、学段平衡,应适当向思政、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学科教师倾斜;举办有师范类专业的高校还应适当向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倾斜。2022年全省党校系统湖北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湖北名师工作室应具备政治素质好、影响力较强的主持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团队,健全的工作机制、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等条件。原则上除达到《“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条件∶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强;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室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等学校
(1)普通本科院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年9月-2022年6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96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高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 年9月-2022年6月)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5)原则上不超过 55 周岁(1967 年 10 月 31 日后出生)。
2.中等及以下学校
(1)普通中小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市州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骨干带头作用,近6 学年(2016年9月-2022年6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6年9月-2022年6月)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4)非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
(5)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二)工作室其他成员条件
1.团队梯队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相对稳定。其中,中等及以下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2人能在市州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骨干带头作用同时,至少有1名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成员,至少有1名我省脱贫县地区学校教师成员。高等学校名师工作室成员中至少有3人能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发挥学科专业示范带领作用。同时,部(委)属高校推荐的名师工作室中应至少有1名省属高校教师成员,“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的名师工作室中至少有1名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教师成员。
2.成员均应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履行相应职责。
(三)工作室建设条件
1.工作室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步骤清晰,工作机制健全,能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能及时评价、持续改进,能形成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特色。
2.有固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有稳定的经费保障。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程序
1.高等学校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经所在学校或院系同意后,由主持人填报有关材料报所在高校。
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有关工作室的主持人、团队配置和建设基础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其中对主持人教学实绩的考核,采取推门听课和同行及学生评议方式进行。学校按推荐指标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2.中等及以下学校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主持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团队成员经所在学校同意后,由主持人填报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省直单位、大型厂矿企业和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推荐。
逐级审核推荐。学校审核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教育部门。县、市级教育部门对有关工作室的主持人、团队配置和建设基础进行逐级审核,其中对主持人教育教学能力的审核应组织专家采取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对象由市州教育部门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报送省教育厅。
(二)省级评选
省教育厅商省委人才办成立评选委员会,对各地各高校的推荐对象进行评选推荐,形成推荐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按程序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四、支持措施
1.对符合条件的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推荐国家层面有关人才项目时优先考虑,在课题项目、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优先支持。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将专门安排相应高级研修项目。
2.各地、各高校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安排配套经费,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五、考核管理
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提供工作条件,主持人全面负责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专业引领、教育研究、教师培训、对口帮扶等工作。工作室经费由主持人所在单位专户管理,主持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
2.名师工作室支持期内实施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所在单位应合理使用工作室考核结果。
3.名师工作室有1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提示并要求整改。对于有2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仍不合格、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报省委人才办同意后,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存在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一律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在支持周期内的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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