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目录附后)的企业名称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不适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程序,请通过网上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或到登记窗口依法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适用于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不含企业分支机构)。首期先在公司登记中运用,后期将根据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的建设情况逐步放开到全部主体类别。
三、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应当遵循依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申请人对自主申报的名称承担法律责任。
四、办理注册登记时,如企业名称存在不适宜情形时,服从登记机关的规范指导。
五、登记机关在武汉市及市辖区的企业,不能通过本自主申报系统申报名称。
六、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下列内资企业的登记管辖:(一)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住所在武汉、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0万元、自然人投资控股、冠省名的公司;(三)依照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应由省局登记管辖的直销企业湖北省分公司及其他企业;(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省局登记的公司;(五)省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政策改制设立的公司。
湖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入口:http://zwfw.hubei.gov.cn/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切换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各市、州、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行政审批局:
为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按照湖北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以下简称“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近期将关闭服务入口,所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业务统一切换并入湖北政务服务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换时间
自2021年4月2日零时起,湖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由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切换至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切换后所提供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事项无变化,在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未办结业务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继续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用户可直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帐号登录办理本人身份证或者法人统一信用代码关联的业务。无湖北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新用户,应先完成用户注册后,再登录办理业务。
(二)湖北政务服务网已对服务事项进行了颗粒化分类,办事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业务(以个体工商户注册业务为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区划选择框内选择市场主体所在的区县(请勿选择乡镇或街道);
2.选择“市场监管局”;
3.选择“部门事项”;
4.选择“个体工商户注册”;
5.选择“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办理。
其他业务可参考以上流程,选择对应的部门事项进行办理。
(三)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未办结的业务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继续办理流程:
1.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区划选择框内选择市场主体所在的区县(请勿选择乡镇或街道);
2.选择“市场监管局”;
3.在“部门事项”中选择之前未办结业务的事项类型;
4.选择“在线办理”即可看到之前未办结的业务列表,继续办理即可。
三、工作要求
各地登记机关要做好本次切换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熟悉湖北政务服务网的操作步骤,为办事群众提供贴心准确的服务,及时解决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各地工作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致电18062142600、18162744196。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湖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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