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豫科〔2023〕99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局承担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及6个市辖区所辖企事业单位。
二、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
详见河南省科技厅网站发布的《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三、申报指标分配说明
根据省通知要求,对申报指标明确如下:
(一)通用指标
郑州市通用指标不超过7项。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后,由市科技局按有关程序遴选不超过7项,推荐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市科技局咨询:发展规划与区域创新处
(二)单列指标
1.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单列指标。郑州高新区、郑州金水科教园区两家河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分别推荐指标不超过2项。由郑州高新区科技部门、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委会填报上报《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市科技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处
2. 河南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单列指标。包括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轻工业大学、嵩山实验室、中原关键金属实验室,每家单位限报1项。
市科技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处
3. 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3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单列指标。郑州轻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河南农业大学社会服务处限报1项。
市科技局咨询:科技成果转化处
四、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管理系统,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方能进入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二)信息填报
申报单位按照管理系统要求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主管部门请选择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通过网上初审的,报送郑州市科技局纸质材料一份。
(三)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8月1日8:00至8月25日18:00,过期不予受理。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主管部门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已提交至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评论前必须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