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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申报指南

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贴1000万元左右,那么申报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需要有哪些条件呢?关于这两个问题,合肥市 、黄山市 、芜湖市、马鞍山、安庆市、淮南市、阜阳市、淮北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蚌埠市、六安市 、滁州市 、池州市、宿州市有想申报试点的朋友可咨询申报易小编:

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补贴:

试点县平均项目资金规模1000万元左右,具体资金数额结合中央财政实际到位资金、各试点县秸秆资源量、所报项目计划投资额、建成后秸秆利用能力等因素安排。

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申报条件:

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资金,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新实施相关项目,扶持秸秆产业化利用关键环节,破解秸秆产业化利用关键问题,探索秸秆综合利用补偿制度,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示范带动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试点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以下事项中选择若干事项开展试点:

1、优化秸秆农业利用方式。支持优化秸秆商品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方式,积极发展食用菌种植等基料化利用方式。

2、推广应用秸秆制品。支持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突出扶持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秸秆制品企业,开展秸秆制品推广应用补贴试点,探索建立秸秆制品销售补偿机制。

3、推动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申报试点项目的县均应对本县范围内年产能5000吨以上的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点开展排查,申报实施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点清洁化改造项目,使之达到我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地方标准的要求。

4、推进秸秆全量利用。优先支持具备一定秸秆产业化利用基础的县,推进秸秆县域全量利用。

5、秸秆综合利用科技创新。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标准制定,支持推广应用公认的先进技术、标准、装备。

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已奖补的环节,不得申报试点项目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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