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易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2023年陕西省扩大网络销售项目申报方向程序、条件材料及奖补标准,具体详情如下,感兴趣的赶紧来看看吧!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可以联系申报易小编咨询相关政策!
一、支持方向和标准
统计数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一)通过公共网络销售额 3000 万元以上、同比增速高于全国 5个百分点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不高于 50 万元奖励;
(二)新建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额 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高于 100 万元奖励。
(三)平台经济头部企业在陕新设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结算中心给予不高于 200 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在陕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过公共网络开展商品销售和技术服务的企业;
2.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良好,未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3.第一类申报主体:网络零售额 3000 万元以上、增速高于全国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 5 个百分点以上、限额以上贸易企业;
4.第二类申报主体:新建成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额 2000万元以上的平台企业;
5.第三类申报主体:平台经济头部企业首次在我省设立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的法人企业并实际运营。
三、提交资料
1.申请表;
2.企业法人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页面截图;
4.第一类申报主体:《统计直报系统》调查单位情况、经营情况截图;
5.第二类申报主体:《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平台上线运营情况,网络交易额佐证材料。
6.第三类申报主体:平台经济头部企业在我省设立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的佐证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住所购置或租赁、员工社保代缴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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