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根据《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郑政办〔2021〕45号),现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评估对象
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中的单位;根据郑政办〔2021〕45号第十四条规定,由政府签约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协议期内不参加本次动态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经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进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后,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正式申报书需带有条形码。申报材料的数据采集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辖区推荐。各科技主管部门对《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申报书》进行审核,对各单位填报的《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进行汇总,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zzyxhzc@126.com。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后,生成申报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的材料保持一致,按照系统填报附件顺序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A4纸印刷,用彩页分类隔开并标注页码,目录与页码一致;职工花名册、设备清单等重要支撑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材料受理及咨询
(一)受理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10月11日8:30—11月3日17:30。申请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填写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
2.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17:30。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11月7日8:30—11月8日17:30。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科技局办公楼611室。
(三)业务咨询
院校合作处
(四)账户注册、审核及绑定咨询: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五)系统问题咨询:郑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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