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以评促建,不断提升孵化载体服务能力和水平,依据《郑州市支持创新创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郑科规[2023]6号)要求,市科技局根据工作安排组织2022年度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专业化)众创空间,均应参加考核。以2022年12月31日前确定的载体级别参与考核。
二、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郑州市孵化载体考核指标及绩效评价申报书相关内容。
考核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填报数据应与火炬统计年报一致,未填写火炬统计年报的以实际情况为准填报。
三、考核分类
考核分6个类进行,其中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考核按照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省级(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市级孵化器3个类别进行;众创空间考核按照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省级(专业化)众创空间、市级众创空间3个类别进行。
四、考核流程
(一)运营单位申报。孵化载体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送到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孵化载体如有发生名称变更、运营主体、场地位置等变更情况,填写附件5,并附情况说明及佐证资料;申请停止运营载体的填写附件6,并报送停运情况说明。
(二)县区审核上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报送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填写《郑州市孵化载体绩效评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郑州市孵化载体申请变更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郑州市孵化载体停止运营汇总表》(见附件6),3个表格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405室。
(三)组织评价考核。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按照分数高低分6个类别同级别分别排序,根据分数高低原则上选取各类别排名前30%的载体进行现场考核。最终专家依据材料评审和现场考核情况,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4个等次,优秀比例总体不超过参加考核总数的25%。
五、有关要求
(一)报送时间: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时间:10月26日17:00前。
(二)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孵化载体考核工作,以评促建,督促辖区孵化载体按要求参加考核,确保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未按时提交考核材料的孵化载体,此次考核按不合格处理。连续2次不合格的,属于市级孵化载体的取消其载体资格,属于省级、国家级孵化载体提交至省科技厅建议进一步审核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载体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咨询:郑州市科技局科技金融与服务业处
材料受理:郑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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