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软件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通知精神,现就软件企业申报2023年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和推荐名额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结合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51020产业体系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带徒传技作用,拟从全省企业、职业院校中推荐、确定高技能人才建设项目,本次拟遴选推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确定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0个。如最终申报数量与拟遴选数量比小于1.5时,拟按申报总数的60%确定遴选推荐数量。其中,在鄂央企、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属地人社局申报,不占属地分配指标数量。
建设实施已满4年的国家级、省级基地,省级工作室且经检查验收合格,可再次申报同一层级建设项目;已享受过2次(含)以上同一项目补助资金的不再申报;已是国家级基地的单位不得再次申报省级项目。新建项目从评定之日起开始实施,建设期为2年。已确定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以相同单位再次申报。
根据《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在项目确定后从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建设单位资金支持。
二、国家级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 新建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3)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4)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近3年年均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2000人次及以上,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6)积极参加或承办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新建项目重点从已建成并发挥良好效能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推荐。
2. 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选取,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考核评估确定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安全、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具体考核分批次进行。(2)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3)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立了覆盖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能力评价、技能竞赛等方面的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4)年度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近3年年均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2000人次及以上。(5)年度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及劳动者调查评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工作室带头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水平,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或具有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重点从以下对象领办的大师工作室中推荐:
1. 在一线工作的尚未被确定建设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 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3.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表现优异的选手及教练员;
4.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省级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 新建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失信联合惩戒。(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的需要。(3)具有3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4)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积极面向社会或本行业开展培训服务,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近3年年均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500人次及以上,组织和承担职业培训师资研修培训、教材教法研发等工作。(6)积极参加或承办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新建项目重点从已建成并发挥良好效能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推荐。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符合新建项目遴选条件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择优选取。
(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领办人具备技师以上技能水平,为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工作室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办法并规范运作;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能攻关和推广活动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任务。
新建项目重点从以下对象领办的大师工作室中推荐:
1. 全国技术能手、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首席技师、获得湖北省民间工艺大师称号、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2.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表现优异的选手及教练员;
3.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已建项目应从2011-2020年确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择优选取。
四、申报程序及项目确定
各企业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见附件)报湖北省软件企业协会,协会收集后统一报主管部门。国家级基地、国家级工作室均提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省级基地、省级工作室均提交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
联系人:杨薇、时萌
地址:光谷软件园A8栋
武汉市软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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