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支持其提升核心竞争力,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落实《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市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
(二)主营业务聚焦于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含氢能)、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北斗、量子科技、新材料、生命健康、生物制造、生态环保等重点产业及未来制造、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信息、未来空间等未来产业。
(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到2亿元之间,其中,未来产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到2亿元之间。
(四)满足以下成长性条件之一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未来产业1000万元)-5000万元的,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6%;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25%,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2亿元的,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均不低于20%,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
4、近3年累计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超过300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5日——4月30日。
三、支持方式
对遴选出的瞪羚企业,授予“2024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瞪羚企业”称号,并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支持企业自主确定的项目研发。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二)在线申报。
方式一:
1、登录系统:登录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进入项目申报模块。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选择“产业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点击“进入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通过单位账户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上方“项目管理入口”,进入项目管理页面,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创局,资料提交完成。
方式二:
1、登录系统:登录市科创局官网,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4年度项目—产业创新专项—科技企业培育计划—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通过单位账户登录后,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市科创局,资料提交完成。
(三)综合遴选。市科创局综合高企认定、火炬统计及企业申报材料等数据比对,经会同区科技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实地核查,遴选出瞪羚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诚信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三)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到2000万元之间未来产业企业,须提供未来产业领域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证明材料;
(四)其他佐证材料(企业可主动提交2021-2023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等佐证材料)。
六、有关事项
(一)瞪羚企业作为全市科技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踪对接,为瞪羚企业提供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空间资源等各类创新服务,促进企业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二)瞪羚企业应当报备项目进展及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更新上传企业发展数据。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接受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企业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市科创局将追回全部资助资金并给予相应处理。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3月22日
武汉市骨干高企瞪羚计划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本单位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已就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存在违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遵守工作纪律。
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财政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信用黑名单、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主要负责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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