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经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企业:
为助力小微高新技术企业提档升级,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武政〔2024〕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实施2024年度武汉市小微高企跃升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我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2023年1月1日以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
(三)2024年1月1日以后获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
二、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支持企业在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后,自主开展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对于获得市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的,给予每家10万元补贴。补助资金由立项企业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发展等科技创新活动。
三、实施程序
(一)市科创局根据年度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确定新纳统高企名单,组织对相关企业宣讲有关政策,服务指导企业开展研发中心建设(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详见:)。
(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武汉市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加强有关企业跟踪服务,推进企业研发中心的培育、审核、推荐工作。
(三)市科创局根据企业研发中心新备案名单,以免申即享方式,拨付补贴资金。
四、有关要求
相关企业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要求。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常态化跟踪服务,围绕有关企业需求,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等方面,指导企业用好惠企政策,加强对企业的精准化服务,持续促进企业创新。
五、联系方式
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楼1524室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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