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资源统筹司关于推荐科技创新贷款项目的通知》(国科资函〔2024〕43号)要求,为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探索金融资本推动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实施等,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现就征集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贷款项目纳入国家科技创新贷款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十三五”以来,牵头(或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承担并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且有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
二、项目报送及推荐入库
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企业自主申请,科技部门审核推荐”的原则,各市(州)科技局组织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推荐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填报《科技创新贷款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省科技厅将各市(州)推荐的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创新贷款库,后续将入库的企业推荐给银行。贷款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名单见附件2)。银行将按照“自主决策、自控风险”的原则,开展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工作,并将有关落实情况反馈至系统。
三、支持措施
纳入“科技创新贷款库”的项目,科技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等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创新贷款项目融资;协调相关银行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高效率、长周期、低成本的融资服务。
四、工作要求及报送时间
各市(州)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贷款库”建设工作,将科技创新贷款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于2024年7月8日前将本地区的《科技创新贷款需求信息表》进行汇总,统一报至省科技厅指定邮箱。
湖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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