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
一、扶持领域
1、公共服务:支持申报单位以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风险、提升产业共性技术及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产业发展支撑环境为目标,开展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共性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服务、技术交流、资源数据共享、产品推广服务、决策咨询、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认证测试等服务,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和打通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
2、高端展会:支持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主办或承办数字经济产业领域的有关技术交流、产品推广等方面的国内外知名展会、高端论坛等活动。
二、扶持金额
公共服务类: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
高端展会类:事后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武汉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武汉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武汉行政区域内(含武汉城市圈)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武汉市(含武汉城市圈)。
2、申报主体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项目符合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4、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5、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6、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7、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5、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其他资料。
五、申请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6月7日至6月25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6月7日至7月2日。
2022年武汉市数字经济产业服务体系扶持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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