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认定(服务)
主管部门:北京市科委
申报时间:每年申报3批
优惠措施: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省部级荣誉;产品投标加分项;区县资金奖励。
重点支持方向:优先认定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智能交通、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及新农村建设,以及文化惠民、健康养老、居民消费等民生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认定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社会组织;
2.产品(服务)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范围,符合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生产过程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
3.产品(服务)应具有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产品(服务)技术成熟、质量可靠,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
5.产品(服务)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较大的市场前景,或能够显著降低生产成本,比同类产品(服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申请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证明文件、销售合同(发票)、企业标准文本、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认定(服务)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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