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2年基础研究面上项目申报
一、申请内容
基础研究面上项目是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发展科学知识的独创性基础研究项目以及围绕临床问题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在科技计划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具有创新性的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
二、支持强度
单个基础研究面上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武汉市或武汉城市圈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国家、省、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环境,能提供良好的科研用房及仪器设备。
(二)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全职人员,在该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或者从事基础研究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具有博士学位;
3.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硕士学位的人员申请面上项目须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面上项目,须由申请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获得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申请单位从事相关研究。
(四)项目组主要成员中如有申请人所在申请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申报单位。如有合作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合作申报单位不超过1个。
2.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合作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相关内容。其中,项目研究中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申请单位。
3.申请单位应承担大部分研发内容,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比例应大于合作单位资金分配比例。合作单位为武汉市外单位的,不参与分配财政资助资金。
4.项目组五位主要成员中至少三位为申请单位研究人员。
5.有企业参与的,自筹经费金额应不低于市财政资金资助企业的金额,并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2020年度完税证明。
(三)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六)科研诚信承诺书。
(七)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近三年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八)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九)申请人近一年内(截至2022年1月)的武汉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十)申请单位提供本项目在深自有科研用房和仪器设备清单等证明材料。
(十一)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供合作协议。
(十二)有企业参与的,应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十三)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的,申请单位应提供申报面上项目承诺书。
(十四)伦理审查委员会意见。
五、受理时间
2022年2月9日-3月22日
武汉市2022年基础研究面上项目申请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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