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时尚产业支撑体系
一、支持领域
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产业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行业共性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广,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时尚产业提供研发设计及其成果转化、检验测试、信息数据共享、人才培训、创新创业孵化等各类公共服务;以及开展的促进产业与科技、文化、艺术跨界融合项目。
二、支持金额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和运营维护、委托开发、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投入。其中,专家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武汉市辖区(含武汉城市圈,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时尚产业领域及直接服务于时尚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武汉市;
(二)项目单位成立运营2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项目应为2019年10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建设完成。
(四)项目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属于我市时尚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缺失或薄弱环节,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提供公共服务的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武汉城市圈企业审核意见书》(仅我市企业在武汉城市圈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专项申报材料:
(一)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
(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19年、20年、21年),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2021年上半年);
(三)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合作协议等材料;
(四)平台为我市时尚产业领域的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名单、合同、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平台拥有的场地、基础设施、服务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证明材料;
(六)平台已投入资金的主要证明材料。
五、受理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0年11月27日
武汉时尚产业支撑体系申报咨询电话:181864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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